近日,茅臺申請的“國酒”商標在國家商標局初審?fù)ㄟ^,雖然初審并不等于終審,各方依然有30天的時間可“直言陳奏”,但在業(yè)內(nèi)依然掀起大波,杜康甚至發(fā)布《十問檄文》,不滿之情,溢于言表。
為何喊了幾十年“國酒”口號的茅臺無人指摘,此刻卻被群起而攻之?
“國”字號重災(zāi)區(qū)
細心的“圍觀群眾”不難發(fā)現(xiàn),“攻擊”茅臺的基本上都是各大酒企,為何大家對“國酒”被注冊如此敏感?因為茅臺動了大家的奶酪,原本見者有份的“國酒”要被一方獨吞,各方諸侯自然不會等閑視之。
其實茅臺遠非“國酒”營銷第一家,早在1999年,五糧液在被擺上“建國50周年大慶”國宴后,就在宣傳中喊出了“國酒五糧液”的口號,并在此后推出了名為“國五液”的子品牌。
隨著近些年白酒消費的日益高端化,原本還并不為各方重視的“國酒”則日益成為各酒企的營銷制高點,都欲占之而后快。
2010年,茅臺宣傳其曾經(jīng)獲得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此舉立即遭致汾酒炮轟。汾酒方面稱,茅臺屬是虛假宣傳,汾酒是唯一榮獲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白酒甲等大獎的品牌。不僅如此,汾酒董事長李秋喜還聲稱茅臺的國酒身份涉嫌虛假。
2011年,汾酒方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外宣稱1949年開國大典的國宴用酒是汾酒,汾酒才是國宴第一用酒,汾酒才有最右資格成為“國酒”。而茅臺立即回擊稱,1949年開國大典前夜,周恩來總理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會議,就確定茅臺酒為開國大典國宴用酒。
當(dāng)然,覬覦“國酒”的遠非汾酒、茅臺兩個品牌,瀘州老窖、西鳳、五糧液等的“國酒”營銷也風(fēng)生水起。西鳳推出了國典鳳香系列,五糧液推出國五液。而手段最高明的當(dāng)屬瀘州老窖推出的“國窖1573”,既拉了國字號的大旗,又推陳出新的提出了“窖藏”的概念。
當(dāng)然,即使不像茅臺那樣生猛的直接申請“國酒”商標,瀘州老窖巧打擦邊球,注冊“國窖”商標的過程也充滿艱辛。從2001年第一次提交申請到2007年成功,瀘州老窖前后失敗進10次,最后憑借其“國寶窖池”的證據(jù)才拿下“國窖”的商標。
“國窖”已經(jīng)被注冊了,“國酒”也初審?fù)ㄟ^,那“國花”呢?“國水”呢?“國煙”呢?“國油”呢?縱觀百業(yè),恐怕也只有白酒業(yè)對“國”字號念念不忘,甚至患上了“國”字號依賴癥。
為什么?
根源還在于中國扭曲的白酒文化。
白酒,特別是高端白酒的主力消費人群是公務(wù)消費,“限酒令”一出,茅五劍等高端白酒價格應(yīng)聲下跌就是明證。為了“討好”公務(wù)員,白酒品牌自然是投其所好,猛打“國”字號。再加上中國人喝白酒喝的是面子、身份,“國”字號如此大氣、上檔次的稱謂自然被各方追捧。
當(dāng)然,營銷手段的落后也是導(dǎo)致白酒行業(yè)“國”字號泛濫的罪魁之一。酒鬼酒僅僅憑借“洞藏”的概念就能在高端白酒市場占得一席之地。瀘州老窖在推出“國窖1573”,
有鑒于白酒產(chǎn)業(yè)“國”字號的泛濫,2010年7月,國家商標總局公布《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嚴禁企業(yè)的“國”字號申請。但吊詭的是,茅臺的“國酒”為什么能在9次注冊失敗后依然初審?fù)ㄟ^。但即使茅臺鉆了法律漏洞,面對業(yè)已成文的法律、面對全行業(yè)的集體聲討,茅臺的“國酒”夢恐怕只會兇多吉少。
你的,我的,大家的
上至中央下至每個企業(yè),我們每天都在高喊從“中國制造”變?yōu)椤爸袊鴦?chuàng)造”,何為“中國創(chuàng)造”,歸根到底要有自己的強勢品牌,但這不僅需要企業(yè)的努力,更需要國家的支持,國家應(yīng)該成為中國品牌最強的背書,“國”字號也應(yīng)該成為“你的,我的,大家的”,中國品牌,有能者皆可用。
縱觀世界品牌大國,“國”字號早已被共享。美國的“國“字號就屢見不鮮,美國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美國標準衛(wèi)浴(American Standard)、美國經(jīng)典電影有線電視臺(American Movie Classics)等等。而反觀中國,國字號基本上都是國有壟斷性企業(yè),比如中國聯(lián)通、中國移動、、國家電網(wǎng)、中石油、中石化、中國國家航空、中國銀行……
從公平競爭的角度考慮,茅臺為什么不能叫“國酒”?從第一代領(lǐng)導(dǎo)人開始,茅臺就是國宴常客,既然能代表中國會見外賓,“國酒”稱謂實則名至實歸。瀘州老窖注冊“國窖”為什么要經(jīng)過7年的堅持?如果“國”字號確實能為中國品牌的發(fā)展增力,為什么不解除“國”字號禁令?
茅臺在偷笑
縱觀白酒行業(yè),“國酒”這一口號喊得最響、最久的無疑是茅臺,在很多消費者心目中,茅臺早已成為“國酒”的代名詞。如果此次“國酒”商標獲得通過,以后茅臺更是可以名正言順的打“國酒”牌;如果此次“國酒”商標未能注冊成功,一個多月的社會大討論無疑也會強化“國酒就是茅臺”這一印象,而且也能打擊競爭對手,斷絕其搶奪“國酒”的打算。
不論從哪方面考慮,茅臺都是贏家,不論成功與否,“國酒風(fēng)波”都算的上市一場完美的事件營銷。
或許就在我們在此討論的時候,茅臺又一次偷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