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大米試驗”被炒得沸沸揚揚的一個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沒有嚴格按程序辦,從而深陷倫理危機和信任危機
■程序規(guī)范是科學試驗必須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學上的正確”或“后果絕對安全”當作程序違規(guī)的擋箭牌
前不久,湖南兒童參與“黃金大米試驗”的消息引起軒然大波,至今疑云重重,未有定論。
從科研的角度看,“黃金大米試驗”的動機本無問題,其后果也不像有些人說得那么可怕。黃金大米富含胡蘿卜素,而胡蘿卜素是合成維生素A的材料,研究黃金大米中的胡蘿卜素在人體的吸收情況,對治療農(nóng)村和偏遠地區(qū)兒童因缺乏維生素A導致的夜盲癥等疾病有一定價值。該科學試驗被炒得沸沸揚揚的一個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沒有嚴格按程序辦,從而深陷倫理危機和信任危機。
回顧“黃金大米試驗”,至少在三個方面與科學規(guī)范相違。首先,它沒有充分尊重受試者及其家屬的知情權。受試者均是6至8歲的兒童,難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雖然研究者稱試驗前與兒童家長簽署了課題研究知情同意書,但據(jù)媒體調(diào)查,這份告知書顯然過于簡單,而且不夠嚴謹,研究者沒能提供全面、真實的信息。
其次,缺失嚴格的倫理審查。倫理審查是保護受試者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科學研究不違背倫理的必要屏障。據(jù)媒體報道,雖然“黃金大米試驗”2003年通過了浙江醫(yī)學科學院倫理委員會的審核,可項目批準的截止時間為2005年,試驗許可地也限定在浙江;2008年轉移至湖南試驗時早已不在期限內(nèi),而且變更了試驗地點,此前的審核是否繼續(xù)有效,并沒有相關的法規(guī)支持。
第三,美方塔夫茨大學是否遵循了美國“一事一地一年一倫理”的倫理審核制度,國內(nèi)人至今無法判定。
此外,論文的署名亂象和當事方眾說紛紜的回應,也加重了公眾對該試驗的質(zhì)疑。發(fā)表的論文中注明了作者的分工,并表示所有作者審查了原稿,可三位中方的研究者卻聲稱,對黃金大米數(shù)據(jù)或論文發(fā)表、寫作不知情。說辭如此撲朔迷離,難怪公眾疑竇叢生、浮想聯(lián)翩。
程序規(guī)范是科學試驗必須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學上的正確”或“后果絕對安全”當作程序違規(guī)的擋箭牌。在開展某項科學試驗之前,嚴格按程序辦,把試驗的內(nèi)容和過程、可能產(chǎn)生的不良反應、補救的措施等告知受試者,可能會多花些時間、多費點周折,但至少不會像“黃金大米試驗”這樣搞得如此狼狽、難于收場,甚至“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沒有認真、足夠的科學試驗,就難以產(chǎn)生惠及大眾的科學成果。而一切涉及人體健康的科學試驗,只有嚴格遵守科學倫理、認真履行相關程序,才能贏得公眾的理解與支持——“黃金大米試驗”風波的教訓,值得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