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fā)布通告,將根據“科技部基礎研究司關于下達2013年度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計劃的通知”要求,組織專家對工程與材料領域的國家重點實驗室進行評估。
參評國家重點實驗室應按照“2013年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安排和要求”填報申請書,并于2013年2月4日前報送基金委計劃局成果與評估處。
根據《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成果一律以署名或標注國家重點實驗室為準??萍疾坑?008年、2011年批準正在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固定人員及其研究成果,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組建前的部門重點實驗室進行署名或標注的可作為該實驗室研究成果。
2013年參評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申請書將在科技部網站公布,接受公眾監(jiān)督。參評國家重點實驗室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請書,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fā)現(xiàn)申請書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均可向基金委或科技部反映并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