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GB/T 2611-2007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簡介
標準編號: GB/T 2611-2007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中文標準名稱: 試驗機 通用技術要求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代替標準號: GB/T 2611-1992 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標準簡介: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代替GB/T 2611-1992 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機 通用技術要求》。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機的基本要求,并規(guī)定了裝配及機械安全、機械加工件、鑄件和焊接件、電氣設備、液壓設備、外觀質量、隨機技術文件等要求。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適用于金屬材料試驗機、非金屬材料試驗機、平衡機、振動臺、沖擊臺與碰撞試驗臺、力與變形檢測儀器、工藝試驗機、包裝試驗機及無損檢測儀器。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與GB/T 2611-1992的主要差異如下: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 1、標準的結構和格式按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的要求進行編寫;
- 2、增加了前言;
- 3、修改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一覽表;
- 4、刪除了對試驗機型號的要求;
- 5、刪除了質量保證期要求;
- 6、增加了符合人類工效學原理的要求;
- 7、增加了低能耗、高效率、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
- 8、增加了電測量和自動控制系統(tǒng)及其軟件的要求;
- 9、增加了對機械零部件有關機械安全的要求;
- 10、增加了焊接件的要求;
- 11、修改了裝有電氣器件的外殼上警告標志的要求;
- 12、增加了電氣設備保護接地電路連續(xù)性的要求;
- 13、修改了絕緣電阻和絕緣強度的要求;
- 14、增加了插頭和插座組合配套標志、唯一對應性的要求;
- 15、增加了電氣設備離地高度的要求;
- 16、增加了電磁兼容性的要求;
- 17、增加了液壓系統(tǒng)防水防塵要求;
- 18、增加了對氣動設備的要求;
- 19、修改了隨行技術文件的內容。
《GB/T 2611-2007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內容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機的基本要求,并規(guī)定了裝配及機械安全、機械加工件、鑄件和焊接件、電氣設備、液壓設備、外觀質量、隨機技術文件等要求。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本標準適用于金屬材料試驗機、非金屬材料試驗機、平衡機、振動臺、沖擊臺與碰撞試驗臺、力與變形檢測儀器、工藝試驗機、包裝試驗機及無損檢測儀器(以下統(tǒng)稱試驗機)。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 GB 5226.1-2002 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IEC 60204-1:2000,IDT)
- GB/T 5465.2 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GB/T 5465. 2-1996,idt IEC 417:1994)
- GB/T 6444 機械振動 平衡術語(GB/T 6444-1995,eqv IS0 1925:1990)
- JB/T 7406(所有部分) 試驗機術語
3、基本要求
3.1 術語、計量單位
3.1.1 試驗機所使用的術語應符合GB/T 6444和JB/T 7406的規(guī)定。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3.1.2 試驗機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3.2 標識和檢驗分類
- 3.2.1 試驗機上應有銘牌和必要的潤滑、操縱、安全等指示標牌或標志,并能長期保持清晰。
- 3.2.2 試驗機上的各種標牌應固定在合適的明顯位置,并且平整牢固、不歪斜??梢圆捎盟囆g形式的專用標志或在試驗機上鑄出清晰的漢字識別標志。
- 3.2.3 試驗機的檢驗可分為出廠檢驗(或交收檢驗)和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一般應進行型式檢驗: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 a) 新產品試制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定型鑒定;
- b) 產品正式生產后,其結構設計、材料、包裝、工藝以及關鍵配套元器件有較大改變能夠影響產品性能時;
- c) 正常生產的產品,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時;
- d)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 e)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3.3 設計、安裝
- 3.3.1 試驗機的設計除了應結構合理、性能良好、符合人類工效學原理以外,還應操作簡單,便于維修、組裝和分解。
- 3.3.2 試驗機的設計應考慮低能耗、高效率和環(huán)境保護。
- 3.3.3 試驗機的電測量和自動控制系統(tǒng)及其軟件應保證整機正常工作,保證試驗數(shù)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 3.3.4 試驗機及其輔助裝置(攜帶式除外)安裝或安放的環(huán)境既不應妨礙操作又不應影響其性能。
- 3.3.5 安裝的試驗機應保證檢驗人員能夠用方便的、常規(guī)的方法進行操作,且安裝場地應留有足夠的操作所需的活動空間和通道。
- 3.3.6 各種類型的試驗機應在其產品標準中規(guī)定的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正常工作。
3.4 隨機提供附件和工具
- 3.4.1 保證試驗機使用性能的附件和工具應隨機提供。附件和工具一般應標有相應的標記和規(guī)格,如夾頭所能夾持試樣的直徑范圍等。附件和工具應裝在附件箱(袋)內。
- 3.4.2 擴大試驗機使用性能的附件和工具,應根據用戶要求按協(xié)議提供。
4、裝配及機械安全
4.1 裝配
- 4.1.1 試驗機及其部件應按裝配工藝規(guī)程進行裝配,不應放入圖樣及工藝規(guī)程未規(guī)定的墊片和套等。
- 4.1.2 外購件應有合格證或入廠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 4.1.3 傳動機構應運行平穩(wěn)、動作靈活,并能正確定位。
- 4.1.4 所有緊固零件(如螺釘、銷、鍵等)應緊固,不應有松動脫落現(xiàn)象。
4.2 機械安全防護
- 4.2.1 質量較大的試驗機或零部件應便于吊運和安裝,并應設有起吊孔、起吊環(huán)或采用其他便于搬運的措施。
- 4.2.2 試驗機在運輸和運行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有防松措施。
- 4.2.3 試驗機外露的皮帶輪、軸等傳動件應有防護裝置。
- 4.2.4 設計和加工試驗機的各零部件時,在考慮不影響使用功能的情況下,不應留有可能導致對人產生傷害的銳邊、尖角、毛刺、凸出部分、粗糙的表面和可能造成刮傷危險的各種開口等。
5、機械加工件
- 5.1 加工件應符合有關圖樣要求。
- 5.2 鋼制零件經常扭動和易磨損的部位應進行熱處理,熱處理后的零件不應有裂紋和其他缺陷。
- 5.3 熱處理后的零件不應有退火和過燒的現(xiàn)象。
- 5.4 用磁性工作臺等進行磨削加工的零件不應留有明顯的剩磁。
- 5.5 加工件的配合面、摩擦表面不應打印記。
- 5.6 試驗機分度部分的標度標記(刻線、文字、數(shù)字等)應準確、均勻、清晰、耐久,數(shù)字要對應于相應的刻線。
- 5.7 手輪輪緣和操縱手柄應光滑。
- 5.8 主要加工件應進行去應力處理。
6、鑄件和焊接件
6.1 鑄件
- 6.1.1 試驗機上各種鑄件的材料和力學性能應符合相應材料標準的規(guī)定。
- 6.1.2 鑄件表面應平整,非機械加工表面應符合相應圖樣的要求。
- 6.1.3 鑄件上的型砂和粘結物應仔細清除,飛邊、毛刺、澆口、冒口等應鏟平。
- 6.1.4 鑄件不應有裂紋,鑄件的重要結合面和外露的加工面不應有超過有關規(guī)定的砂眼、氣孔、縮孔等缺陷。對不影響產品使用性能的鑄件缺陷,允許進行修補。
- 6.1.5 泵體、閥體、缸筒等鑄件不應有氣孔、縮孔、砂眼等降低耐壓強度的鑄件缺陷。在規(guī)定壓力下,不應有滲液(油、水)現(xiàn)象。
- 6.1.6 試驗機的重要鑄件均應進行時效處理。
6.2 焊接件
- 6.2.1 試驗機上焊接件的力學性能、焊縫的尺寸和形狀應符合有關圖樣和工藝文件的要求。
- 6.2.2 焊接件的焊縫不允許出現(xiàn)裂紋,連續(xù)焊縫不允許出現(xiàn)間斷。
- 6.2.3 焊接件的外觀表面不應有錘痕、焊瘤、熔渣、金屬飛濺物及引弧痕跡。邊棱尖角處應光滑,外觀焊縫應呈光滑的或均勻的鱗片狀波紋表面并打磨平整。
- 6.2.4 重要的焊接件應進行消除應力處理。
7、電氣設備
7.1 電氣設備標志及項目代號
- 7.1.1 電氣設備所使用的各種標志應置在容易觀察的位置,并應清晰醒目。
- 7.1.2 裝有電氣器件的外殼應有警告標志,并應符合GB 5226. 1-2002中17.2的規(guī)定。
- 7.1.3 電氣設備控制裝置應在其門或適當位置標有銘牌,其內容一般包括:
- a) 制造者名稱或標志、產品編號(用于分體控制裝置);
- b) 電源額定電壓、相數(shù)和頻率;
- c) 整機耗電總容量或滿載電流總和;
- d) 總電源短路保護器件的斷流能力或熔斷器的額定電流。
- 7.1.4 電氣設備的手控操作件如按鈕、選擇開關等均應有清楚、耐久的功能標志。該標志可以是形象化的符號,也可以是文字說明。若為形象化符號,則應符合GB/T 5465.2的規(guī)定。
- 7.1.5 電氣設備使用熔斷器時,其電流數(shù)值應在熔斷器架上或近旁予以標注,如果限于位置無法標出時,應在產品說明書中說明。
- 7.1.6 電氣設備的按鈕、指示燈、光標按鈕的顏色應分別符合GB 5226.1-2002中10.2.1、10.3.2、10.4的規(guī)定。
- 7.1.7 電氣設備中每一個元器件,應有與技術文件相一致的項目代號。其代號應使用耐久的方法在元器件附近或其上面標出,所有的接線端子、電纜和導線均應有耐久的、與技術文件上相應接點一致的線路標記(線號)。
7.2 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xù)性、絕緣電阻和耐壓
- 7.2.1 電氣設備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xù)性檢驗應符合GB 5226.1-2002中19.2的規(guī)定。
- 7.2.2 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檢驗應符合GB 5226.1-2002中19.3的規(guī)定。
- 7.2.3 電氣設備的耐壓試驗應符合GB 5226.1-2002中19.4的規(guī)定。
7.3 電擊的防護
- 7.3.1 電氣設備應具備保護人身安全、防止電擊的能力。
- 7.3.2 在正常工作情況下電擊的防護,應采用7.3.3和7.3.4規(guī)定的二種防護措施之一。
- 7.3.3 用電柜作防護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 a) 打開電柜應使用鑰匙或工具,且打開門后,電柜內所有高于50 V的帶電部分應加以保護,預防意外觸電。
- b) 打開電柜前,應先斷開電源。此項要求應由門與電源開關的聯(lián)鎖機構來實現(xiàn),使切斷開關時才能打開門,關閉門后才能接通開關。
- c) 如果不需使用鑰匙或工具開門,或者不用斷開帶電部分就能進行工作(如換燈泡或換熔斷絲)時,應在電柜內設置擋板,預防接觸帶電部分。當采用50 V以下電壓時,可不設擋板。
- 7.3.4 通過隔絕帶電部分進行防護,應采用不能拆除的絕緣物包覆帶電部分的方法。此種絕緣應能經受住工作時出現(xiàn)的機械、電氣或熱的應力作用。油漆、清漆、漆膜不得單獨用作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防護。
- 7.3.5 在漏電情況下電擊的防護,應采用如下二種防護措施之一:
- a) 把裸露導電零件接到保護電路上;
- b) 采用漏電保護開關自動切斷電源。
- 7.3.6 試驗機及其電氣設備的所有裸露導電零件(包括機座)應連接到保護接地專用接地端子上。
- 7.3.7 金屬軟管不得用作接地導線。金屬軟管和所有電纜的金屬護套(鋼管、鋁套等)應與保護接地電路良好接觸。
- 7.3.8 在取出電氣設備進行帶電調整和維修的情況下,則應使用保護導線將裸露的導電零件連接到保護接地電路上。
- 7.3.9 保護接地電路中禁止使用開關或斷路器。
- 7.3.10 由連接器或插銷中斷時,保護接地電路應在送電導線斷開后才斷開;重新連接時,保護接地電路應在送電導線接通前先接通。
7.4 元件、導線及端子基本要求
- 7.4.1 電氣設備中設有幾個電源開關時,必須有一個總開關,并應有足夠的切斷能力,但不應切斷安全接地。電源開關不應使用金屬柄開關。
- 7.4.2 為防止相互插錯,電氣設備上使用幾個插頭和插座組合時,應對它們做出清楚配套標記,建議插頭和插座具有唯一對應性。
- 7.4.3 為了方便維修、調整和安全防水,電氣設備中的元器件、導線及接線端子等應距地面0.2m~2m。
- 7.4.4 在試驗中突然停電后,再恢復供電時,應能防止電力驅動等裝置自動接通。
- 7. 4.5 電氣設備電路的外接端和插頭,應盡可能加罩或采用凹槽形式。
- 7. 4.6 單方向旋轉的電動機,應在適當?shù)牟课粯顺鲭妱訖C的旋轉方向。
- 7.4.7 所有導線的連接,特別是保護接地電路的連接,應牢靠,不得松動。
- 7.4.8 導線的接頭除必須采用焊接情況外,所有導線應采用冷壓接線頭。如果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期間承受很大振動,則不應使用焊接的接頭。
- 7. 4.9 電氣設備的保護導線和中線必須分色,其他不同電路的導線應盡可能分色,導線顏色應符合下列要求:
- a) 保護導線為黃綠雙色;
- b) 動力電路的中線為淺藍色;
- c) 交流或直流動力電路導線為黑色;
- d) 交流控制電路導線為紅色;
- e) 直流控制電路導線為藍色;
- f) 用作控制電路聯(lián)鎖的導線,如果是與外置控制電路連接而且當電源開關斷開仍帶電時,其聯(lián)鎖控制電路導線為桔黃色;
- g) 與保護導線連接的電路導線為白色;
- h) 電纜中芯線顏色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約束。
- 7.4.10 在導線管內或電氣箱配電板上以及二個端子之間的連線必須是連續(xù)的,中間不應有接頭。
- 7.4.11 保護接地端應有符號“±”或字母“PE”標記。
7.5 電磁兼容
電氣設備產生的電磁干擾不應超過其預期使用場合允許的水平,應具有足夠的抗電磁干擾能力,以保證電氣設備在預期使用環(huán)境中可以正確運行。7ZS拉力機,拉力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東莞市越聯(lián)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8、液壓設備
- 8.1 液壓系統(tǒng)的活塞、油缸、閥門等零件的工作表面不得有裂紋和劃傷。
- 8.2 液壓傳動部分在工作速度范圍內不應發(fā)生超過規(guī)定范圍的振動、沖擊和停滯現(xiàn)象。
- 8.3 液壓系統(tǒng)應有排氣裝置和可靠的密封,且不應有漏油現(xiàn)象。
- 8.4 油箱結構和形狀應滿足下列要求:
- a) 在正常工作情況下,應能容納從系統(tǒng)中流來的全部液壓油;
- b) 防止溢出或漏出的污染液壓油直接回到油箱中去;
- c) 油箱底部的形狀應能將液壓油排放干凈;
- d) 油箱應便于清洗,并設有加油和放油口;
- e) 油箱應有油面指示器。
- 8.5 液壓系統(tǒng)應采取防水防塵措施。為消除液壓油中的有害雜質,應裝有濾油裝置,使液壓油達到規(guī)定的清潔要求。含有伺服閥、比例閥的系統(tǒng)應在壓力油口處設置無旁通的濾油器。
- 8.6 濾油裝置的安裝處應留有足夠的空間,以便更換。
- 8.7 所有回油管和泄油管的出口應深入油面以下,以免產生泡沫和進入空氣。
- 8.8 當液壓系統(tǒng)回路中工作壓力或流量超出規(guī)定而可能引起危險或事故時,則應有保護裝置。
- 8.9 液壓傳動部分必要時應設有工作行程限位開關。
- 8.10 當液壓系統(tǒng)中有一個以上相互聯(lián)系的自動或人工控制裝置時,如任何一個出故障會引起人身安全和設備損壞時,應裝有聯(lián)鎖保護裝置。
- 8.11 當液壓系統(tǒng)處于停車位置,液壓油從閥、管路和執(zhí)行元件泄回油箱會引起設備損環(huán)或造成危險時,應有防止液壓油泄回油箱的措施。
- 8.12 液壓系統(tǒng)應有緊急制動或緊急返回控制的人工控制裝置,且應符合下列要求:
- a) 容易識別;
- b) 設置在操作人員工作位置處,并便于操作;
- c) 立即動作;
- d) 只能用一個控制裝置去完成全部緊急操縱。
- 8.13 必要時,液壓系統(tǒng)應裝有溫度控制裝置。
9、氣動設備
- 9.1 氣動系統(tǒng)的活塞、氣缸、閥門等零件的工作表面不得有裂紋和劃傷。
- 9.2 氣動傳動部分在工作速度范圍內不應發(fā)生超過規(guī)定范圍的振動、沖擊和停滯現(xiàn)象。
- 9.3 氣動系統(tǒng)應可靠密封,不應有漏氣現(xiàn)象。
- 9.4 氣源進口應有氣水分離裝置,并且壓力可控,必要時還應設置氣體過濾和(或)干燥裝置。
- 9.5 當氣動系統(tǒng)中工作壓力超過規(guī)定而可能引起危險或事故時,則應有保護裝置。
- 9.6 必要時,氣動系統(tǒng)應設有工作行程限位開關。
10、外觀質量
- 10.1 試驗機外觀表面不應有圖樣未規(guī)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他損傷。
- 10.2 試驗機零部件結合面的邊沿應整齊勻稱,不應有明顯的錯位。
- 10.3試驗機零件的已加工面,不應有銹蝕、毛刺、碰傷、劃傷和其他缺陷。
- 10.4試驗機的外觀顏色應色調柔和,套色協(xié)調,不同顏色的界限應分明,不得互相污染。
- 10.5試驗機的油漆和膩子應有足夠的強度,能起抗油和耐蝕作用,不應有起皮脫落現(xiàn)象。
- 10.6試驗機所有噴涂件的表面應平整、均勻和色調一致,不應有斑點、氣泡和粘附物等。
- 10.7電鍍件的表面應無斑點,鍍層應均勻,無脫皮現(xiàn)象。
- 10.8氧化件的表面色澤應均勻,無斑點、銹蝕等現(xiàn)象。
11、隨行技術文件
- 1 1.1應隨試驗機提供下列技術文件:
- a)使用說明書;
- b)合格證,
- c)裝箱單;
- d)隨行備附件清單.
- 11.2 使用說明書應能正確指導安裝、使用和維修試驗機。裝箱單應便于清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