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學實驗室的危險化學品,本市將實行“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賬”。昨天,市教委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今年4月16日,復旦大學發(fā)生研究生投毒案,致1名學生死亡。4月30日,南京理工大學一廢棄實驗室在拆遷時發(fā)生爆炸,造成2人重傷3人輕傷。
市教委下發(fā)的通知重申,高校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對涉及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huán)節(jié)重點排查,排除隱患,確保安全。對于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要建立購置管理的規(guī)范,對使用情況和存量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建立從請購、領用、使用、回收、銷毀的全過程的記錄和控制制度。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責任將進一步明確。對于搬遷或廢棄的實驗室,高校要徹底清查廢棄實驗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在確認實驗室不存在危險品之后,按照相關實驗室廢棄程序,選擇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對廢棄實驗室進行拆遷施工。
通知還要求,高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國家管控的335種劇毒藥品和33種易制毒藥品;劇毒藥品和易制毒藥品必須由學校指定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采購;鼓勵師生員工舉報非法違規(guī)購買行為,加大嚴懲違法購買國家管制危險品的行為,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