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清理門戶”的高調處理方式,也讓國內學術界為之震撼。試想,如果這位在心肌細胞上“費盡心機”的教授在中國,會是什么樣的結果?
焦點一:哈佛調查長達5年
Anversa的研究成果自2004年發(fā)表后就受到業(yè)內質疑。據(jù)《紐約時報》報道,哈佛大學醫(yī)學院從2013年1月開始啟動對Anversa的調查,歷時5年的調查,其中不乏波折,最終以撤稿31篇論文為該事件一錘定音。
反觀國內,多年來對于學術不端事件啟動調查的相關信息屈指可數(shù)。這樣的現(xiàn)狀不得不令人猜想,如果Anversa在中國,可能不會對他啟動調查。
科學網(wǎng)此次調查顯示,“處置不積極、過程不透明、結果不清楚”是“國內機構處置學術不端事件時令人不滿意的地方”位列榜首的原因。
2016年,國際期刊《腫瘤生物學》因虛假同行評議等問題撤銷107篇中國作者論文,但迄今鮮有涉事機構主動針對涉事作者展開調查。其中,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專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將逐一對撤稿案例進行調查,隨后該機構根據(jù)調查結果取消了相關責任人的科學基金申請資格,并撤銷40多個已獲資助的項目。
2015年,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員謝燦稱,其研究成果被與其合作的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生命科學聯(lián)合中心PI張生家“剽竊”,并指責其“搶發(fā)”論文。此后,兩涉事高校啟動“調查”并提出撤稿要求,最后該事件以張生家被清華大學解聘而結束。該事件中,調查機構對涉事人是否存在學術不端、學術不端的事實和處置依據(jù),并沒有清晰界定與說明。
焦點二:哈佛學術委員會動“真格”
其實在2015年,Anversa就從布里格姆婦女醫(yī)院離職,但哈佛大學醫(yī)學院并沒有因為其已離職而放棄追查。其中,校方學術機構在處置學術不端中發(fā)揮了主導作用。
反觀國內,應承擔公正調查職責的學術委員會缺乏獨立性,是當前調查不給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浙江大學醫(yī)學院附屬第二醫(yī)院教授余紅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說:“中國高校各種學術委員會一般由領導擔任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受到行政因素干擾較多,造成委員會獨立性差。”
引入第三方機構展開獨立調查,在各國學術界已成為共識和通行做法。科學網(wǎng)調查表明,70%的網(wǎng)友認為哈佛大學的調查適用于國內同類事件,其中18%的參與者希望“由第三方展開調查并及時公布調查結果”,17%的人認為還要“允許各界尤其是科學共同體就調查結果展開質詢并對質詢再進行答復”。
北京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薛少華指出,在國外,高校學術委員會對學術不端事件的調查,往往會邀請第三方機構和司法部門介入。
根據(jù)美國政府頒布的《關于科研不端行為的聯(lián)邦政策》,大學一旦發(fā)現(xiàn)學術不端行為,需請專業(yè)人士組成委員會展開調查,根據(jù)事件的性質和科研資金的來源,不同的聯(lián)邦撥款機構也有權利參與調查。調查過程系統(tǒng)縝密,調查人員來自各個行政機構,調查結果和處理往往會給學術不端者帶來終生的懲罰。
焦點三:哈佛賠償1000萬
2017年,美國國立衛(wèi)生研究院起訴Anversa等人欺詐性獲取研究資金,他曾供職的布里格姆婦女醫(yī)院同意為此支付1000萬美元作為“罰金”。
科研賠償,是一個在國內鮮有聽聞的措施。“零容忍”作為最嚴厲的口號,被幾乎所有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寫進科研管理規(guī)范中。不妨再次猜想:如果Anversa在中國,這些“零容忍”的“清規(guī)戒律”是否能夠真正奏效?
在科學網(wǎng)的調查中,有18%的網(wǎng)友認為國內處置學術不端事件時“存在大事化小、息事寧人的現(xiàn)象”,并認為這“其實縱容了不端行為和造假”,由此對相關處置結果感到不滿。
今年8月底,河北科技大學發(fā)布《學校公布韓春雨團隊撤稿論文的調查和處理結果》,認為韓春雨沒有主觀造假,學校將以此為契機,堅持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校方同時決定追回授予個人的榮譽稱號、科研績效獎勵及科研經(jīng)費,但這一處理結果仍然令學術界感到失望。
焦點四:哈佛對學術不端“零容忍”
多名科學網(wǎng)微信公號用戶在后臺留言稱,在國內,一些被懷疑甚至被證實學術不端的學者如今依然活躍在學術界,“不了了之”成為學術不端的普遍結果。
學術“大牛”和所在機構存在利益捆綁關系,導致“零容忍”難以落到實處,被認為是國內面對學術不端時“口惠而實不至”的主要原因。
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中科院院士朱邦芬指出,國內高校如果有“帽子”或“頭銜”的人被懷疑學術不端,所在單位往往會選擇“為尊者諱”乃至回護、遮掩。“許多學術委員會有專門的部門和辦公室,但沒有強有力的誠信辦公室,更沒有調查和處理的力量。”
薛少華認為,如果涉事的是學術大牛,大家會投鼠忌器。有“帽子”頭銜的大牛是學校爭取的對象,如果把這些人得罪了,學校的量化指標考核勢必會受到影響。
余紅則指出:“國內人際關系復雜,面子、求情等現(xiàn)象使學術不端問題難以被公開、公正地處理。”
總之,倘若Anversa在中國,由于缺乏專業(yè)、獨立的調查隊伍,其學術造假行為可能難以獲得“實錘”;同時由于“零容忍”規(guī)范缺乏支撐其實現(xiàn)的資源,導致即使有不端行為被發(fā)現(xiàn),也很難被揪出來。而相關涉事人員依然有較大的可能性活躍在學術領域。
朱邦芬表示,在發(fā)達國家,科研人員誠信問題直接危及學術生命,這讓大多數(shù)人很重視學術聲譽。“在中國,大家對學術不端的嚴重性認識還不夠,嚴肅處理學術不端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梳理此次哈佛大學“清理門戶”事件的細節(jié),引以為鑒,接下來,應當思考的是,當下國內的科研誠信建設當如何有過則改。